电动车放在车棚里被火烧了,看车人或物业要赔偿吗?我是临时放放,每天付二元钱,没有任何票据,怎么办?

2025-04-03 10:39:58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合同法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存在保管关系,不易被支持。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