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人财产分配问题

2025-03-13 22:09:1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老人的财产在去世前除老人外任何人无权处分。老人的财产在继承中,遗赠扶养协议的优先于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老人的财产在去世时有继承权的就自动取得财产所有权,遗产分配前是共用,未经其他人同意不得私自处分。承担老人债务是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放弃继承必须在分配面提出。由于你的问题太宽泛,也就只说这么几点。如果需要可以追加问题。

回答2:

父母的固定财产是否应该是5个兄弟平均分配?~~无遗嘱情况下则按法定继承,即“5个兄弟平均分配”或者小弟多分一些(因其一直打理...)...
还是继续由最小的弟弟经营草场?~~按遗嘱,若无遗嘱则兄弟协商处理...
草场还没有过户到弟弟名下,目前还在父母名下。如果父母主观上自立遗嘱把草场和其他财产都分给最小的弟弟,对我们其他兄弟是否不公平?~~老人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与公平无关...
我们是否可以提出平分财产?如果可以的话能采取什么方式?~~这是个复杂的问题...眼下是老人的,若豁达一些则目前与己无关而免开尊口;但同时某角度说也与己有关...先了解老人的意见并小弟的看法吧...

~~或者烦心从此产生......阿门!

回答3:

  如果老人已故,按如下分配:
  一、有遗嘱按照遗嘱分配;
  二、无遗嘱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