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出生证明,一般会是以下几种情况:
1、孩子属于婚前出生;
2、孩子是计划生育规定之外出生的,属于超生;
3、孩子不是子亲生的属于抱养的;
4、孩子是弃婴,没有去相关部门登记直接养育的。
第一种情况还好办,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按照户籍办的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
第二种情况,按政策要求缴纳一定年限的计划外生育费才可办理入户登记。有些家庭,不愿交纳相关费用,等孩子大了,不得不上户口的时候,办理起来就会麻烦些,为了证明孩子是亲生的,需要做DNA亲子鉴定。
第三种情况,抱养的孩子,上户口操作起来也很麻烦。先看你是不是合法领养的。如果符合领养条件,办理了相关的领养登记手续,是可以带着这些材料去派出所上户口的。如果不是合法领养的,就不具备上户口条件,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种情况,收养的弃婴,首先要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证明是弃婴后且确定无人认领,才能建立领养关系,之后可以按照户籍办的要求办理入户手续。
大多数情况,户籍办都会要求证明是不是亲生的,现在证明是否是亲生的最有效地方法是DNA鉴定,就是大家熟知的亲子鉴定。
现在不存在没有出生证明就无条件上户口的情况。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对于没有办理出生证明的小孩可以补办出生证明再申请办理入户。若不符合国家政策出生的,大部分地区都是在要求小孩办理入户以后由监护人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而不再强制要求必须先缴纳再入户。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我是南阳的,你的问题我经历过,这样办理!一般按照现行国家政策,像你的情况头胎生育是无条件上户口的,可是社会丑恶呀!你需要弄个罚款证明,证明你头胎没有办理准生证,已经接受罚款,拿着罚款证明直接去派出所就可以上户了,当然需要计生部门的罚款证明(100-1000元看你关系了)!第二,直接找个派出所的关系,因为有出生证明,所以只要有你所在区域街道办事处的接收落户函,他们也可以直接上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