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提前辞职老板不发工资,没签劳动合同,工作一个月

2025-04-30 22: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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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试用期辞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提前三天。
2、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或批准,这是法律上的规定,但作为为人处世的礼节,征得同意或说服同意,才是和谐的辞职。
3、不辞而别,别人就在其他方面为难你,虽然这也违法。
4、试用期不管做了多久,都应该发工资,否则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回答2:

  即使在试用期,劳动者也只有依法辞职才能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没有履行相关的手续就擅自走人,是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公司可以按照旷工来处理。
  你想在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公司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公司办理辞职的手续,公司应该予以办理(《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公司就是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