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宅的户是怎样认定的?

2025-02-27 09: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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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一户”的认定,原则上是根据公安部门管理的户籍来认定。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是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

但具有以下情形的,可独立作为特殊村民“户”对待:

第一,已婚且已分家单独居住生活的。

第二,未婚但年龄已满二十周岁且已单独居住生活的。

第三,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未成年人。

第四,通过司法裁决依法取得的,可按照司法文书进行登记。

注意事项

对于因婚嫁关系居住在外村,但户籍仍在本村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方拥有宅基地,申请确权登记。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针对一户多宅问题,《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必须坚持“一户一宅”,除“一户一宅”外多占的宅基地不予确权登记。对多占的宅基地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按非法占用土地处理。

回答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即农村一户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不能拥有两处甚至更多的宅基地,除“一户一宅”外多占的宅基地不予确权登记。这一立法的目的在于既要保障广大农民的居住权,防止出现农民居无定所、甚至无处居住的问题,也要防止一户家庭拥有多处宅基地造成土地浪费、降低土地利用效率的问题。

一般来讲,“户”是以家庭户型为单位,以成家子女为主体。两个以上子女达到法定婚龄的,可以分户,但分户不能作为安置宅基地的条件。

扩展资料

在判断一户家庭是否应当拥有一处独立宅基地时,应当考察该户家庭是否拥有居住场所,是否存在居住困难等。

因此,农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如果与父母兄弟姐妹分户,但没有结婚成立家庭,或家里房屋很大、子女婚后也住得下的,一般成年子女不能得到新的宅基地。

回答3:

“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一般认为同一户口本上为一户。但好像没找着具体的法律依据。

回答4:

一般来说,“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一般认为同一户口本上为一户。但好像没找着具体的法律依据。

回答5:

户即为独立生活分灶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