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

2025-04-29 19: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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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且二者之间并无直接的从属关系,这种经营活动就称为兼营非应税劳务。

回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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