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和对策
我国由于体制和各种政策上的原因,整个金融系统存在巨大规模的不良贷款,巨额的不良贷款不仅影响着银行体系的稳定,而且削弱了银行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使得我国银行业隐藏着巨大的经营风险;随着金融业的逐渐开放,我国银行业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各家商业银行都在市场中努力发展和壮大自己,但这并不能自动地保证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问题能够得到彻底解决。因此正确处理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已成为维护我国经济安全的当务之急。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绝有76%集中在国有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挤占了其他银行超过30%的不良贷款比重。由此可见,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是困扰我国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瓶颈。虽然不良贷款的总量和比率近年来呈现出双降的良好态势,但如此高的不良贷款对我国银行业仍是十分严峻的威胁。处理现有不良贷款并且控制新生不良贷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我国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二、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
金融企业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是纷繁复杂的,一般认为,主要是由于银行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而我国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却不同,有以下几方面:
(一)政府不合理干预
一方面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企业与银行服从大局,按国家意图发放贷款,开发项目,承担社会性负担,并接受政府管理;另一方面,又要求企业和银行面向市场经营,追求经济效益,自已生存和发展。政府不合理干预的直接后果便是国有商业银行信用活动扭曲和金融秩序紊乱,使银行存量风险累积和增量风险叠加。
(二)法律不健全,执法不严
1.法律法规不健全。一方面,授予债权银行参与、监督涉及债务企业处理的权利不够充分,无法达到参与监督的目的;另一方面,在银行债权保护的某些方面尚欠缺相应法律规定。同时,对国际金融领域缺乏了解,对国际金融法规了解甚少,导致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水平比较低下,更谈不上与国际接轨和进行跨国风险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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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法不严。在实际操作中,一是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普遍,行政干预司法公正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突出,导致国有商业银行依法维权工作被动。
﹙三﹚企业盲目投资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顾自身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盲目扩大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形成了双重的滚动性的负效应。企业通过各种关系向银行贷款,投资后缺乏资金又迫使银行继续贷款,若银行不再增加贷款,新项目无法投产,将造成以前的贷款无法收回。另外,由于项目建设和资金投入的不科学使得项目的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严重缺失,即使建成后也无法形成良好的还债能力,这就使得一方面贷款在趋于不断增加,一方面增加的贷款更多的变成了不良资产。
(四)金融监管缺乏
我国金融监管侧重于合规性监管,忽视风险性监管。合规性监管的市场敏感度差,措施往往滞后于市场的发展,不能及时防范金融风险;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重视不够,监督不力,往往忙于外部监管,特别是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班子的职责和行长的职责不够明确,对其行使职责的情况缺乏有效监督;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主要以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监管人员被动地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和指示,完成所要求的统计报表和检查工作,这就使得其只能对少数问题严重的银行进行查处,而难以对整个银行业实施全面的、经常的、防范性的监管;我国金融监管队伍中,监管人员的素质也存在许多不足。
﹙五﹚信用体系不健全,信用环境不佳
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 ,征信系统还没有与工商、税务等部门实施横向联网 ,缴交支付信息还没有纳入征信系统中 ,因而还不能掌握企业和个人更全面的信息资料。部分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信用观念淡薄,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大量逃废银行债务,使银行讨债无门。
三、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解决途径
(一)深化商业银行体制改革
应加快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建设,建立明确的权责制,从体制上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尽可能多引入民营投资者和国外战略投资者,以消除行政干预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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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作风,按照国际同行的规则行事,以建立更为规范、科学的银行运作方式,构建一个产权明晰、政企分离的现代化商业银行产权制度。
(二)完善法律制度
1.抓紧建立和健全我国的信用立法体系,严惩信贷市场的失信行为,为规范信贷经营提供牢固的法律保障,切实保护债权银行的债权等。彻底改变我国长期以来信贷市场法律短缺的现状。
2.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法律法规。逐步将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的一些行之有效的金融规章经过法定的程序转化为比较稳定的法律制度安排。
3.加强商业银行贷款人员以及企业的法律意识。银行要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抵制不正当或不合法的贷款,加强内部审计稽核和贷款风险预警。
(三)完善信贷管理机制
完善授信风险机制,建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