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颁发的行政行为必须有政府部门的公章吗?如没有是否生效? 市政府颁发的拆迁安置方案没有公章有

2025-05-01 01: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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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市政府公告的拆迁安置方案,并不是政府的正式公文,通常情况下,方案只是作为正式公告的附件,不需要加盖公章,但政府的征收拆迁决定公告应当加盖政府公章。


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

1、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3、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