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意义上房子是你的,从人情角度上要看是你男友对不起你要跟你分手的话房子果断不给合理合法,要是你的原因想要分手的话,人家男方已经够可怜了就不要让人家人财两空了。
你把首付钱还给他就是了
房产证上面写的是你的名字,房子当然归你了,但是作为人来说不能这么做对吧?
要结婚了还分手?
那是对你们结婚最起码的尊重,你要分手,房子肯定归还了,再说你好意思要?
关于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房产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