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房地产企业进行的房产登记属于初始登记,需要交以下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 其中,第七项根据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