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购回业务计息天数为初始交易日至购回交易日的自然日天数,从初始交易日的下一交易日开始计算,算尾不算头,只计算到购回交易日当天,比如周五提前购回,则利息只计算到周五,周六日是不计算在内的。(温馨提醒:若资金实际使用天数少于14天的,按14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