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家的儿子还殴打父母该怎么办

2025-04-26 18: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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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要看具体情况,情节不严重但造成损害可以要求赔偿;情节严重则涉嫌构成虐待罪(刑法第260条: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60条的规定,虐待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被虐待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则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虐待罪处罚措施: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