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死亡事故责任划分

2024-11-27 16: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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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雇员受伤的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在雇主对雇工的管理活动中,雇员是为雇主完成工作的,雇主是受益人。雇主应当尽到更多的注意责任。雇员为雇主从事劳动,其利益归属于雇主,责任也首先归属于雇主。
本身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那么这种责任的成立就不需要审查雇主主观上存在过错与否,即无过错要承担责任,有过错更应承担责任。从案件中可以可以看出甲所雇佣工人未取得相关资质,主观上存在过错,因此甲应承担相关责任。
乙公司作为承建方没有起到监督管理义务,导致了安全事故,需承担补充范围内的连带责任,当然履行责任后可以向甲追偿。

回答2:

  1. 既然无公司、包工头,那么甲是什么身份承包工程 ?

  2. 你作为乙公司管理人员,约定职责是什么?

  3. 甲承包工程是否完全“包工包料“自己管理,届时报验?

回答3: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4:

应负百分70左右的责任。一般行人有错的情况下都这样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