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法院的诉前调解程序,并不是必经程序。可能是你们的纠纷不大,法院认为双方有调解成功的可能,建议你先调解,你又同意的情况下才启动的。其实,你大可以不接受调解,直接立案就行。当然,既然调解无果,你可以再去立案。以前交的诉状法院收了没有?是交了两份吗(比被告人数多一份)?如果收了的话按说可以不用再交了,当然,考虑到其它情况,为免来回跑,还是把诉状多准备两份带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