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被排除,为什么公安局多次打电话让去,是不是有逼供的嫌疑?

2025-04-24 22: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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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刑事案件侦查是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侦查采取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收集相关书证、物证、现场勘查等多种侦查手段。在实际侦查中,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材料逐步增多,有时候案件的事实反而更加扑朔迷离,这个时候公安机关多次找相关知情人员进行核实,一是对案件负责,二也是对当事人负责。

  2. 什么是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刑讯逼供泛指司法人员采取肉刑或者变相肉性的逼取口供。刑讯逼供取得材料的后果:根据刑诉法第56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3. 判断是否被刑讯逼供。提问人可以判断自己是否收到不能忍受的肉刑,但这个判断标注是以一般人的认识来判断。不能仅凭个人的感觉来认定是刑讯逼供,要不然一些矫情人稍微遇到警察蜀黍讲两句狠话就觉是刑讯逼供。

  4. 遇到刑讯逼供的处理。如果真的遇到刑讯逼供,一是可以向办案机关的纪检组反映,二是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因为现在进公安的办案工作区,监控就会自动录像。 这个录像系统是设定好的,不是警察个人能够决定录像与否。所以查起来也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