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要推进什么样的新型城镇化

2025-02-27 12:11:28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2022年1月21日,《加快推进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实施。现将《加快推进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要求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提升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同年9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85号),强调要增强城镇综合吸引力和承载力,培育发展一批新生中小城镇,2021年省住建厅印发《安徽省小城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乡镇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环节,我市的城乡差距较大,存在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配套不全、综合管理水平不高等不足。2021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完善我市小城镇基础设施,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建设一批近郊卫星镇、产业特色镇,让乡镇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目标任务。为落实党代会精神,补齐我市乡镇的短板弱项,提升群众人居环境,增强乡镇综合功能,带动产业发展制定本方案,并实施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18年,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小城镇及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试点工程实施方案》,我市遴选部分乡镇开展人居环境建设试点,2021年,在总结小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学习借鉴杭州市等小城镇建设先进做法,我局牵头起草了《加快推进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城乡建设系统内部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后,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通过合法性审查,形成《加快推进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工作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建管并重”原则,围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整治、提升管理、数字建设等内容,选择不超过30%的乡镇(县级政府驻地建成区、全国重点镇和部分基础较为完善、经济基础较好的乡镇除外)实施小城镇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到2025年底实现纳入市级示范的小城镇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大幅提升的目标。
五、主要内容
由市级主导针对乡镇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镇容乡貌整治、建筑风貌提升、生态环境优化、智慧乡镇建设等方面的整体打造,通过明确内容、树立目标、精心设计、全面建设,对我市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增强乡镇功能,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