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是“财务负责人”,在“个人中心”会有“企业办税权限”。
在此处,您可以查看到具体的公司名称,如果确实是“被财务负责人”了,可以点进对应的公司在右上角进行“申诉”。
2. 申诉时有“从未在职”和“曾经在职”选项,如果是曾经在职且是近期离职的,可能是原公司没来得及去变更,需要先自行沟通提醒。
3. 申诉成功后,会有相应的人员给您打电话进行解决。
4. 协调好后,123660会发短信进行通知异议的处理进度,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的“我要查询”——“异议处理查询”中也可以查看。
5. 解决完以后,如果不负责任何一家公司了,在“个人中心”就不会有“企业办税权限”这个功能模块了。
为会计需要把自己没有在这个企业实名登记为财务负责人的这个事实,光明正大的告诉税务局。税务局要是不管,那就是不履行职责,明知企业违法而不管,这可是渎职。
当然,这里的关键还是得有证明,你确确实实把自己实际情况告诉税务局了,写个书面报告,把手机的录音录相功能打开,面交税局的录像录下来。如果不给你改正,你完全可以起诉税局,一是要求税局恢复你名誉,二是要求税局履行职责,三是要求严惩渎职。
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
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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