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七级工伤,单位没出人护理,是否有权向单位理赔妻子的误工费

2025-04-28 11:36:5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完全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回答2:

你的误工费。车费都是应当赔偿给你的。只是你这个有没有证据啊。比如车费有没有发票?
有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
而现在的问题是你怎么证明是工伤?
这个你首先得证明。他是如何受的伤?在哪里受的伤?因为什么受的伤?
他的工友应当能够证明吧。
起诉到法院,只要证明是工伤。不仅要赔偿这些还要赔偿营养费用的。

回答3:

应当赔偿的
积极争取

回答4:

你就经过法律途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