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教皇权利的消弱
罗马教皇的权力是在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不段斗争中实现消长的。历史上最有权势的教皇是英诺森三世。1073年,教皇格列高利七世任职,罗马教皇的权力开始达到顶峰。
罗马教皇的最高权力,到教皇卜尼法斯八世手中突然戏剧性地结束了;卜尼法斯八世曾颁布《教皇训令》(1202年),坚定地阐明教皇权力至上的学说:"……我们要声明,要陈述,要解释,要正式宣告,服从罗马教皇的统治,是众生得救所完全必需的。"但是,前几个世纪中所能接受的东西,这时却不再合人心意。诸君主及其议员们把国家繁荣看得比教皇的愿望更重。卜尼法斯遭到法王使者的威胁和虐待,受辱后不久便死去。1305年,法国大主教当选为教皇,称为克雷芒五世。他未去罗马,而是以法国东南部的阿维尼翁为教皇驻地。此后70年间,阿维尼翁教皇受制于法王,失去了前辈在天主教世界中的统治地位。
马丁·路德生于萨克森的艾斯勒本的一个农民家庭。1501~1505年就学于爱尔福特大学。1512年获神学博士学位,任维登堡大学神学教授兼教区副主教。1517年10月31日他在维登堡教堂门前张贴《九十五条论纲》,谴责罗马天主教会兜售“赎罪符”的卑劣行径,点燃了德国宗教改革运动的火炬。他的观点被罗马天主教会斥为异端。1520年,他先后发表《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书》、《教会的巴比伦之囚》和《论基督徒的自由》,最终与天主教决裂。他还当众焚烧教皇谕令和教会法典等。
2、马丁路德的作用
一直以来,罗马教会都是基督教世界的精神领袖。罗马教会从来认为:只有自己才拥有 解释《圣经》的权利。但以路德为代表的新教宣称:这个权利并不专属于罗马教会,它 属于每一个基督徒。基督徒最重视的问题是“如何得到拯救?”对此,路德的回答是: 因信称义。可是这样一来,罗马教会乃至大大小小的教士,还有什么存在价值呢?按照路德的观点 ,他们确实没多少存在必要。新教运动就是要拒不承认罗马教会的权威——不论是通过 教皇还是宗教会议表现出来,新教认为《圣经》中神的启示才是唯一最高权威。基督教的一个核心问题 是:我怎么知道圣经中的话是上帝所授意的呢?路德以内在的体 验来作证:“上帝必然在你心中说:这是上帝的话。”所以,只有“圣灵在内心的见证”才是圣经乃至神的启示的唯一最终证明。每个基督徒都可以有他个人的圣经,那 “临到他心中”的圣经。 另外,新教还对基督教义以及基督教会的很多传统做法作出了革新。新教还提高了女性的地位。传统基督教认为女性的本质是淫荡的,所以中世纪充斥了大量歧视女性的文献。新教则认为女性在家庭、在工作中都是男性平等的伙伴。由于新教的这种主张,早在16世纪20年代,新 教城市里的女性就获得了离婚的自由。新教还有一些重要的思想,比如“预定论” ,比如给予节俭和勤劳、乃至做生意、盈利等商业行为以道德肯定。这些都是和传统基督教相悖的。基督教从来就是教导被压迫压榨的百姓们要服从现存秩序,在这个问题上,它和罗马帝国以及中世纪的国王、贵族们,立场是一致的——虽然他们之间也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对立,但在压迫压榨百姓上,利益则是一致的。路德继承了基督教的这一传统。他曾在《论基督徒的自由》一文中写道:“基督徒是所有生物中最自由者,不会服从于任何人。但在德意志闵采尔农民起义的时候,他立刻变脸,他说:“即使有的统治者不正义或者邪恶,也不证明反抗就是正当的。所以,新教的思想与中世纪传统基督教思想的共同点,较之与近代思想家的共同点要多 得多。他们提出的问题、采取的方法,基本上都是中世纪的,不是近代的。新教与传统基督教的这些共同点,与中国古代的儒家思想同样有很多相通之处,或者我们可以这样假设说:在一个农业文明的社会——比如罗马帝国和西方中世纪。那么,官方为了社会的统一、团结和安定、长治久安,就必须创造或者抓住某种思想体系作为官方的意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