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期限

2025-04-27 13: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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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回答2:

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够加以执行和完成。查封期限届满,如果没有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的效力将消失。
既然效力是自行消失,此后当事人可以随意取走
案子没有终结,你就一直申请财产保全。

回答3:

法院很黑,祝你好运!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