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后,其前夫无理的纠缠,怎么办?

2024-12-03 18: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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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姻生活并不总是幸福美满的,这些年来,离婚率居高不下,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比如缺乏爱的婚姻或不能同步成长的婚姻、或是夫妻一方出轨等。这个时候,基本就是离婚的结果。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离婚,意味着夫妻双方的关系已解除,如果对方纠缠,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1.先找到对方详谈一下,看是否能和解,陈述利弊以及这么做的后果。2.如果对方仍纠缠且采取的是电话骚扰,可以录音,然后向当地警方报案,让警察来处理。3.如果是恐吓,利用证人录音录像的方法取证,取得大量有效证据,到法院起诉或报警。

回答2:

一,两人协议离婚。关键在于领到离婚证没有?
没有离婚证,只协议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二,如果已经办理离婚。其前夫的所作所为,你可以向当地公安局(即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投诉其前夫的恶劣行径。但必须有足够的证据,包括伤残鉴定、证人证明、离婚证、平时自己留心收集的相关影音资料、公证书、派出所以及女方单位有关前夫来妨碍公务打砸办公室等相关书面证明。
三,你也可请求居住地的司法所进行调解。
四,实在不行,你们可以带上足够的证据,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告前夫身为执法者(警察)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严重扰乱社会治安、暴力威胁恐吓。

回答3:

因该女的前夫有过错财产归属及离婚都很自然,你与该女相爱也无可非议。就你文中所述我发现是否该女前夫有复婚的念头,再者女方的态度呢?不知对否?还你深思!
你说私下调解,怕你无能为力。狮子口等你呢!
如该女死心跟你,公事公办为妥!

回答4:

如果你实在受不了 换个城市生活吧

回答5:

要么分手 要么远走 要么干死那条疯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