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房产纠纷问题~

2025-02-24 01:40:1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在本案中,你有大姑放弃继承你爷爷奶奶房产表示的证据,你的叔叔亲自和你父亲到办理公证,也可以视为明确放弃继承。但是你没有你另外两个姑姑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证据,因此如果诉诸法院的话,她们对你爷爷奶奶的房产是有继承权的!如果真的诉诸法院,建议你方从如下方面开展工作:1、搜集你的3个姑姑和叔叔曾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证据(包括书证、证人证言等)。2、提供你爷爷奶奶一直由你方赡养或者你方尽了较多赡养义务(例如一直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居住等)的证据,同时提供对方有赡养能力但是不尽或者少尽赡养义务的证据,从而主张你方应该全部继承至少应该多分财产,而对方应该不分至少应该少分财产。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答2:

你爷爷奶奶去世后,其子女对其房产有继承权。继承权可以放弃。各个继承人协商同意将房产归你父亲所有,即同意放弃继承权。
现房产证上是你父亲的名字,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

回答3:

个人认为,在你爷爷奶奶过世后,其他亲属同意把房子给你家,而且都已经过户了,应该属于你家的财产了。房屋以过户为产权转移要件,并且,你手中有一张你大姑的字条,加上房屋已经过户,足以表示当时确时有这样的约定,否则他们也不会同意把房子过到你父亲的名下。现在房子已经在你父亲名下,他们要重新分配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法官应该倾向于你家。

回答4:

基于你所述情形你三个姑姑的诉求法院将不予考虑,我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