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你分析一下。
如果老板在电话中同意了骗子“赊”走电脑,他就同时承认了对这份基于信用产生的债的风险由自己承担。所以你俩和老板共负责任。
如果老板在电话中没有同意,他便没有这份责任。完全是你俩的过失,对此应负赔偿责任,但是赔偿不能超过你们的工资。
对于那拖欠的两个半月工资,你可以放心,老板是肯定要付的,不付你可以告他。
你看到的车牌是他开的车的车牌,还是他写给你的?这很关键。
如果你亲眼看到他上了车牌为***的车子,你可以报警,告诉警方车牌号码,很容易就能调查到骗子的身份。他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现在的骗术也太,,,太“高明”了吧。楼主吃一堑长一智啊。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你们属于失职,老板有权向你们追究赔偿,但是赔偿不能超过你们工资。
报警吧,对方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属于失职,单位有权处罚但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额!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报案再说。
如果能抓到骗子,你们的损失可以部份挽回。
你们肯定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一般情况的赔偿按损失的20%来计算,每月扣除工资不超过工资的20% 。
现在的骗子越来越高明了,现在我们做事只认白纸黑字其它的什么也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