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兵役登记;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申请办理出境手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而尚未领到证件的,居民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可以根据需要申领临时身份证。
扩展资料:
丢失后被他人冒用,丢失证件者不承担责任: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丢失后申报丢失补领,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
身份证丢失和被盗将失效,无法再继续使用。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在与银行营业网点人员座谈时透露,公安部已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并于近日上线试运行,将在银行试点后提供社会各用证部门,与现有的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身份证
1.公民在办理下列事务,需要证明身份时,可以出示居民身份证:
(1)选民登记;
(2)户口登记;
(3)兵役登记;
(4)婚姻登记;
(5)入学、就业;
(6)办理公证事务;
(7)前往边境管理区;
(8)办理申请出境手续;
(9)参与诉讼活动;
(10)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11)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12)办理个人信贷事务;
(13)参与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14)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
(15)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
(16)提取汇款、邮件;
(17)寄卖物品;
(18)办理其他事务。
(19)报考各类高等学校或者中等职业、专业学校;
(20)提前支取定期储蓄存款,储蓄存款单据挂失,支取银行汇票、本票、现金支票、旅行支票、信用卡和汇兑款项;
(21)办理家庭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
(22)办理计划生育手续;
(23)申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收入,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事项;
(24)办理聘用、雇用和离、退休手续;
(25)申请前往边防禁区、经济特区、戒严区通行证件;
(26)申领出海渔民、船民证件和船舶证簿;
(27)办理海关手续;
(28)报名参加文艺、体育竞赛或者比赛;
(29)私人房屋产权登记;
(30)使用银行支票购买商品;
(31)办理拍卖、典当、租赁手续和出售生产性废旧金属;
(32)办理印刷业务;
(33)刻制印章;
(34)认领走失儿童和认领遗失物品;
(35)借阅属于开放范围的档案资料;
(36)进入党政军机关等部门;
(37)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
(38)各部门认为需要公民出示居民身份证以证明身份的其他事项。
出国所有的问题都要身份证的
银行所有的问题都要身份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