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广告费扣除标准=8000*15%=1200万元,实际190万元,没有超过标准,据实扣除。
广告费税法扣除限额=8000×15%=1200 (万元),实际只有190万元,不需要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