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申请财产保全,起诉后法院是否就发还车辆?

2025-04-24 09:24:4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是对方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导致你的车被扣了吧?起诉后不会发还车辆。

要马上发还车辆你可以另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房啊,存款等),请求解除保全措施。

要不就要等到官司完结。有几种情况:
1 你胜诉或对方撤诉。车辆发还。如果扣车令你蒙受损失,你可以另行向对方提起赔偿诉讼。
2 你败诉。如果不上诉就涉及执行问题:你的车会被拍卖什么的,如果有余款就归你。
3 和解或调解。具体看你们协议成怎样。

回答2:

首先,关于责任认定问题,如果交警部门无法认定责任的,那么法院在判令过程中是遵循一下原则。如果是属于机动车之间的碰撞,那么同等责任;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碰撞,那么机动车可能得全责。

  其次,关于赔偿问题,对方提出的赔偿请求得有证据,并且赔偿原则秉承实际损失为限,能够修理的就不需要赔新的,且修理的需要票据之类的,所以要仔细甄别对方的证据,有问题就向法院提出异议。

  第三,关于交强险,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项目,最高限额为11万;医疗费赔偿项目,最高限额1万,财产费用项目,2000元,所以交强险最高赔偿限额为12.2万

  第四,关于财产保全,如果满足一下条件,受害人可以申请保全:
  (1)肇事机动车方不知福医药费;
  (2)没有投保交强险,也没有投保商业三责险的;
  (3)肇事机动车的保险金不足以赔偿受害人及其亲属损失的。

回答3: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

回答4:

如果法院裁定查封了该车,则该车将查封至执行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