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你是哪个地方的,我广东的,我发一份我们这边的最新的《申请须知》给你参考一下:
香港超龄子女申请须知
发布时间: 2014年4月23日
一、申请条件:
自2011年4月1日起,申请人在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2001年11月1日以前(含当日,下同)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时未满14周岁(含生日当天,下同),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在2011年4月1日仍定居香港,可以申请前往香港定居与父母团聚。具体条件为:申请人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持有首次发证日期为2001年11月1日以前的香港居民身份证,且以首次发证当日计算,申请人未满14周岁。
二、申请人须履行的手续:
申请人须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面见和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在香港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事由填写香港“超龄子女”,申请人在香港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须在港澳关系人姓名栏签署姓名。
2、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户口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定居的意见;(国家工作人员,由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意见;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3、交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申请人的原始出生证或出生证明材料。
5、交验在香港的亲生父亲或者母亲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提交复印件四份。
6、婚生子女交验亲生父母的结婚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如一方已死亡的须提交死亡证或死亡公证书,如父或母有过往婚姻的,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
7、父母一方在内地的,交验在内地居住的父或母的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及其复印件。
8、提交所有兄弟姐妹的身份证、回乡证、户口簿(在国外的需提交外国护照或中国护照和有效定居证明书复印件);如已故的,须提交死亡证或死亡公证书正本及其复印件。
9、提交申请人与父母及兄弟姐妹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10、提交申请人及关系人有效的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11、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父母的结婚资料为“夫妻关系证明书”的,需提交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审查底册复印件并加盖民政部门的印章等。
备注:
1、所需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请用A4纸复印,复印件资料一式三份。
2、户口簿需复印签发机关页及个人、家庭成员资料页;关系人身份证、回乡证(正反面同复印一纸上)。
3、填写申请表时,请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字体端正,无涂改。
向内地申请超龄子女单程证。离婚了也可以。具体要向你们户口所在当局申请。只要是在其亲生父亲或母亲於二○○一年十一月一日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证时未满十四周岁的内地居民,而其亲生父亲或母亲在二○一一年四月一日仍定居香港,可申请单程证来港
超龄子女赴香港年龄不公平 没超过18岁都可以申请投靠父母 那么对于当时没超过18岁的人群没申请投靠父母那些人,现在已经超过了18岁再申请 就拿着你已经超过了那个岁数来说事,我觉得真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