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往来,损物结算后让打现金借条,并算利息,能否按民间借贷上许?

2025-03-12 15: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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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双方就基础法律关系形成的欠款进行结算后就欠款形成借款关系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应对方法律关系利率的规定

回答2:

1、法律关系为买卖合同纠纷,不是民间借贷;
2、相应损失可以按照借条上的约定计算;
3、如果按照民间借贷的话,你没有证据证明你向对方借了钱,可能由败诉风险。
郑律师建议您按照买卖合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