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的材料有: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立项批复、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项目合同(复印件)。
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区别是: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土地产权证书,登记的是宗地权属信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名称
1、报件人身份证明及建设单位介绍信(外商委托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3、市计委批准的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4、公司成立批准文件、工商登记文件
5、总平面规划图及有关附件
6、建设项目及选址红线图
7、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环境评估报告)8、与原用地单位签订的征地协议书(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