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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一般情况下跟使用人是不可分的,如果不是冒名顶替上学,结婚之类的违法行为,只要你能想到,什么奇怪的名字都可以用做店面招牌,因为大千世界这么多人,各种语言的词汇都是有限的,恰巧想到用同一个名字的概率太高了。比如黄药师是金庸笔下的人物,但淘宝上就有人在卖这个品牌的香皂,互不影响。除非是像乔丹那样知名度奇高的名字,滥用的话容易引起纠纷,因为它可能已经被某个有商业头脑的人申请注册为商标了,这样申请人就有专有使用权了,不过即便商标也有地域性,在中国受保护,在美国不一定,换成日本,又不一定了,除非是驰名商标,像海尔那样的,不过也得看相应的国家法律怎么规定。有兴趣可以看看各国的商标法。
如果看了这么多还觉得不是很明白,建议多读几遍。不要追问我,采纳答案说谢谢就可以。
如果经过本人同意就不是侵权,否则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