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任。检察权来源于人民,也必须用来服务人民。对检察工作评判的一个重要标准是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如何,要获得大多数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和满意,就必须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牢固树立平民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谐意识,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三者的有机统一,不断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一、理性分析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度不高的主要原因从主观上来说,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度不高的主要原因在于检察机关内部存在着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检察队伍的职业道德、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少数检察官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出现了一些群众不满意的不正之风,影响了检察执法的社会公信力和队伍的整体形象。其次,检察职能的发挥人民群众的期望值还有差距,规范执法不尽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