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自首的条件是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根据有关法律解释,由亲人扭送或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不认为是自动投案,自然也就不能成立自首,但是可以参照自首的规定酌情减轻处罚。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虽然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但可以参照法律对自首的有关规定酌情从轻处罚。
一般不会通知家属。 法律没有规定中国上追逃要通知家属,中国上追逃是公安机关自己内部的行为,与犯罪嫌疑人家属无关。中国上追逃,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中国“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 但根据案情的需要,公安机关会做家属工作,敦促犯罪嫌疑人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