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 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既然是买的房子,谁买的房子就是谁的(谁家的),这属于物的取得,不在物权法范围内,同时也表明一旦牵扯物的取得,房产概念就不适用了,到时候按照房子的合法取得方式方法过程确定是谁的或者谁家的。通过物权得不到物,通过房产得不到房子。很简单你只要证明完全是你出钱买的就行,发票或者合同可能不能反映出是你一个人出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