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过高企初次认定之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025-03-29 03: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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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许多企业虽然通过了初次认定,获得了资格证书,但是在实际经营活动中,研发费用的归集、创新活动证明等材料的收集、整理仍然不规范、不系统,这会给迎接抽查、年报、复审带来许多的隐患.以下这些方面都需要各企业注意.
1.填报年度报表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每年5月底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上公告.
2.报告重大变化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并将打印出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报认定机构,由认定机构负责审核企业是否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重大变化,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在本地区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认定机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3.资格认定取消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内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无论何种原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当年不得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4.跨区整体搬迁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向迁入地认定机构提交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迁入地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整体迁移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继续有效,编号与有效期不变.由迁入地认定机构给企业出具证明材料,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整体迁移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所述情况.
5.加强企业管理
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后,企业需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重新参加认定.所以,企业要继续加强研发管理,注意企业知识产权、研究开发活动、主营业务、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变化,注意高企年报,R&D投入统计、工商年报、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工业统计的关键数据的一致性,为三年后的重新认定打好基础.
6、部门之间工作的衔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是企业单一部门的工作,而是需要企业各个部门合作才能完成.在日常工作中,企业需要设立一套完善的制度对部门业务作出规定.
(1)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时应对经营领域进行长期安排;
(2)确立知识产权规划,确保企业未来三年持续获取有效知识产权;
(3)确立研发部门及组织管理制度的规范体系,完善研发生产管理流程;
(4)对科研人员及研发人员管理进行系统安排;
(5)建立科学的用工机制,确保人员比例达标;
(6)对研发项目进行合理规划,确立研发整体进度;
(7)健全研发费用核算体系,确保研发费用达标;
(8)及时准备有关科技部门、园区、税务部门要求企业提交的相关高新材料,并杜绝自相矛盾.

回答2:

1.填报年度报表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每年5月底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上公告。
2.报告重大变化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并将打印出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报认定机构,由认定机构负责审核企业是否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重大变化,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在本地区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认定机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3.资格认定取消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内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无论何种原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当年不得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4.跨区整体搬迁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向迁入地认定机构提交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迁入地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整体迁移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继续有效,编号与有效期不变。由迁入地认定机构给企业出具证明材料,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整体迁移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所述情况。
5.加强企业管理
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后,企业需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重新参加认定。所以,企业要继续加强研发管理,注意企业知识产权、研究开发活动、主营业务、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变化,注意高企年报,R&D投入统计、工商年报、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工业统计的关键数据的一致性,为三年后的重新认定打好基础。
6、部门之间工作的衔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是企业单一部门的工作,而是需要企业各个部门合作才能完成。在日常工作中,企业需要设立一套完善的制度对部门业务作出规定。
(1)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时应对经营领域进行长期安排;
(2)确立知识产权规划,确保企业未来三年持续获取有效知识产权;
(3)确立研发部门及组织管理制度的规范体系,完善研发生产管理流程;
(4)对科研人员及研发人员管理进行系统安排;
(5)建立科学的用工机制,确保人员比例达标;
(6)对研发项目进行合理规划,确立研发整体进度;
(7)健全研发费用核算体系,确保研发费用达标;
(8)及时准备有关科技部门、园区、税务部门要求企业提交的相关高新材料,并杜绝自相矛盾。

回答3:

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认定又叫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即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条件,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企业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分诸多级别的,你例如在北京的高新企业就可以申请到:国家高新、北京市高新、海淀区高新、中关村高新四个级别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
同理,你在天津的话也是有国家高新,天津市高新,滨海新区高新可以申请。前两项分别是国家和地方的,而滨海新区以及中关村这种则是国家对几个特定的高新技术区域(例如天津滨海、武汉东湖、深圳高新区)而设的地区性质的高新认证资格;认证办理可在阿里云了解。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于每年5月31日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系统”,报送上一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千万不要忽视,如果企业累计2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会被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