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积分入户婚姻审核加不加分,加多少分?

2025-04-30 0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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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

都可以做"积分入户加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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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武汉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2、参加武汉市社会保险

3、持有武汉市有效居住证

4、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积分落户具体条件

积分入户申请人的总积分=加分指标的积分之和—减分指标积分的累计积分

合法稳定住所

(最高30分)

1.申请人或者配偶在武汉市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积30分;

2.父母、子女在武汉市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积15分;

3.在武汉市合法租赁住房或者居住在单位宿舍的,连续居住每满1年积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4.申请人自愿腾退政府类公共租赁住房的,积10分。

社会保险指标

(最高30分)

以在武汉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累计积分,每满1年积2分。

住房公积金指标

(最高30分)

以在武汉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年限累计积分,每满1年积2分。

居住证指标

(最高30分)

持有武汉市有效居住证的,每满1年积2分。

年龄指标

(最高20分)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积20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减1分。

文化程度指标

(最高60分)

1.高中(中职〈中专、技校〉)学历,积10分;

2.大专学历,积40分;

3.本科学历,积50分;获得学士学位的,积60分。

技术职称指标

(最高80分)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工,积30分;

2.中级工,积60分;

3.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积80分。

纳税指标

(最高100分)

1.申请人为在武汉市依法注册登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该企业年度应纳税额达10万元的,积30分,每增加1万元加5分;

2.申请人为在武汉市依法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年度应纳税额达1万元的,积10分,每增加1万元加5分;

3.申请人为在武汉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年度应纳税额达2万元的,积30分,每增加1万元加5分,最高积50分;符合减免税政策的,每享受1年减免税政策积2分,最高积20分;

4.申请人在武汉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仅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积10分;应纳税额达0.5万元的,积20分,每增加0.5万元加10分,最高积100分。

创新创业指标

(最高100分)

1.在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工作每满1年积20分;

2.在“创谷”和各类众创空间创业就业的,工作每满1年积5分。

表彰奖励指标

(最高100分)

1.获得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积60分;

2.获得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家部委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积80分;

3.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或者授予荣誉称号的,积100分;

4.在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市级奖项,积60分;获得省级奖项,积80分;获得国家级奖项,积100分。

公益服务指标

(最高10分)参加无偿献血,每次积2分;5年内参加志愿服务,每满10小时积1分。

有加分当然还有减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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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户减分指标及分值:

1、不良信用记录

5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每条扣减20分;

2、行政拘留记录

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30分;

3、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5年内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的,每次扣50分;

4、刑事犯罪记录

5年内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