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人们常常认为,只有动人打人或者出言侮辱人,在严重的情况下才会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如果只是不小心说错了话,虽然在心理层面上得罪了别人,但怎么也不至于到承担法律责任的地步吧!毕竟自己既没有恶意,也没有过分的辱骂。
司法实践中,果真如此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