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孩子怎样判

2024-12-02 09: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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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法院需要综合各种因素判断抚养权应判给父母哪一方。如果双方不止有一个子女的,原则上父母应各抚养至少一名子女。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成长健康存在不利的,可以将所有子女的抚养权均判给另一方。如果仅有一名子女,对于两周岁以下以及8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权判决比较容易作出判断。两周岁以下的,一般都会判给母亲,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子女更适合由母亲抚养。8周岁以上的子女,主要参考子女自身的意见。因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性为能力人,即有一定的行为能力、认知能力、判断能力,法院大部分情况下会尊重子女的意见。对于两周岁以上但不满8周岁的子女,抚养权的判决需要综合考虑的因素比较多,但仍然以哪一方可以为子女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为主要判断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