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控制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风险

2025-02-25 21: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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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强化贷前调查评估。与发放房地产等不动产抵押贷款相比,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贷前调查涉及面较广、调查任务繁重。商业银行不仅要调查贷款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资信状况,还要核查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资信与实力;不仅要核实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审核应收账款能否转让和质押,还要审视合同价款是否正常与合理,以确保应收账款出质价格未被虚高;不仅要了解出质人、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资产负债状况,还要关注出质人对销售、资金回笼的管理措施以及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债权管理水平。

  (二)选择合格的应收账款。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应收账款项下的产品已发出并由购买方验收合格;购买方资金实力较强,无不良信用记录;购买方确认应收账款的具体金额并承诺只向销售商在贷款银行的指定专用账户付款;应收账款的到期日早于贷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日等。

  应当注意,下列应收账款不能用于设立质押,需从应收账款总量中剔除:一是对冲账款,即贷款企业同时欠应收账款债务人的钱;二是账龄超过90天的应收账款;三是信用质量较差的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全部应收账款;四是有瑕疵的应收账款;五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或限制)设立质押的应收账款,比如医院、学校、公园等带有公益性质的民事主体基于公益而产生的收费权,政府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收益金等不宜质押。

  (三)合理确定贷款质押率。贷款质押率是指贷款额与质押物价值的比率。应收账款的贷款质押率通常取决于应收账款的质量,一般应为60%~80%。而应收账款质量又主要取决于应收账款债务人(欠款企业)的信用等级,债务人财务稳健、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质押率高,反之则低。同时,确定贷款质押率还要考虑应收账款的集中度,集中度越高,应收账款的质量越差、风险越大。对集中度较高的企业发放贷款时,质押率不得超过20%,即贷款额不能超过应收账款的20%。

  (四)在贷款合同、质押合同中约定严密的风险防范措施。需要约定的主要条款包括:一是出质人不得有转让、放弃权利等行为,否则贷款银行有权予以撤销或可提前清偿债务及行使质权;二是出质人要书面通知应收账款债务人,并取得债务人向贷款银行的书面承诺函,表明:应收账款真实,债务人在出质期间不会有损害质权的恶意行为,不得向出质人清偿,但可向贷款银行直接清偿,或予以提存,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三是出质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损害的,贷款银行有权代出质人行使,或贷款银行有权提前要求清偿债务或行使质权;四是明确提前清偿债务或行使质权的其他情形,如放弃权利、合同被解除、撤销或变更、权利管理水平恶化和财务可能恶化等。

  (五)重视对应收账款的贷后管理。要及时设立应收账款质押专用账户,以加强对企业应收账款回笼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回笼资金挪作他用。在主债务到期未获清偿的情况下,应尽快与出质人、应收账款债务人协商,尽早采取行动以实现质权

回答2:

某中学拟以其对学生公寓的收费权作为质押,向我们的客户申请贷款3000万元。客户就该质押贷款的风险向我们提出咨询。 经过认真分析,我们就相关法律向客户分析如下: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七)项的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才可以办理财产质押。而目前,对于学生公寓的收费权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虽《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学生公寓等高等学校后勤服务设施建设资金问题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了学生公寓收费权质押问题,但是该规定仅规定了高等学校的学生公寓收费权质押问题;同时其仅仅属于联合部门规章,不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范围,其与物权法冲突,是无效的规定。 但是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六)项同时规定应收账款可以作为权利质押的标的。而对于什么是“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至于学生公寓收费权是否属于“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应缺乏相关法律和法规的明确规定,并出于对客户风险的审慎把握原则,我们没有做出肯定的解释。 但是,根据该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是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机构。也就是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同意为以学生公寓收费权为标的进行质押登记的话,那么学生公寓收费权属于“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 因此,我们在尽量控制客户风险和促成客户实现交易目的的原则下,向客户提供如下建议: 1、与该中学签订借款合同,但是该合同应当附加生效条件——即:办理该质押登记后生效; 2、开设专门的账户,用以储存基于该被质押收费权收取的款项,这样做的好处有:可以控制这笔款项便于实现质押权;同时,使其与质押人的其他款项向区别,避免与其他款项发生混合后丧失其独立性,从而导致实现质押权的困难; 3、由该中学承担办理相关质押登记发生的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