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
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根据合同法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属效力待定
如果是在其行为能力范围之内订立的,即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或对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来说是纯获利、不负担义务的合同.依法无需法定代理人追认亦可有效成立;
如超出起行为能力而订立的合同,事先证得其法定代理人统一的,依法可以成立;
如果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超越其行为能力而订立的合同,依合同法47条规定,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成立 警察会管的。
效力待定。《合同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与其年龄、智力、
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也就是说,
原则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只有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
才有效。法定代理人若不追认,那么合同就不产生效力。在法定代理人追
认之前,合同效力处于待定状态。但是并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所
有合同都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签订与其年
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这类合同,已经签订就具有法律
效力,而不必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如果甲代理乙与丙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在甲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之内,合同有效;
否则合同必须他父亲乙确认后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