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税保护个人资产在国外是常态。然而,面对一些移民国家税法的完善和复杂,如何避税也是新移民的难题。以美国为例,世贸通移民专家为您介绍新移民避税的5个方法。 计策一:两种方式避免遗产税 美国人主要用两种方法来避免遗产税,一是盾牌信托(shel-tertrust),二是家庭有限合伙(family limited partnership)。 盾牌信托有效地避免夫妻谁先去世的不确定性,它为夫妻各设一个信托,哪一个先去世,哪一个的部分资产就转入孩子的信托中。这样,夫妻两人的减税额都不会浪费。创立家族企业的家庭可以设立家庭有限合伙,最好在中年时就成立,父母亲担任总合伙人,然后把资产一点点转移到子女账户,最后,所有的孩子都有一小部分。对于喜欢购买商业物业的华人家庭来说,非常适合利用家庭有限合伙来转移资产。 计策二:移民前,账面增值换现 美国征税的原则,一般只针对已实现的收入征税,即财产在买卖或转移时才征税。若财产还未转移,账面上的增值是不征收增值税的。 账面上增值未实现的情形很多,如房地产的涨价、股票债券和珠宝的增值。新移民在财产处理时,很可能遇到美国的财产增值征税的问题。因为成为美国居民时从国外带入的财产不必缴税,所以最简单的办法是在报到前,把账面增值未实现的收入换现,例如把股票抛售、房地产过户。待到获得身份后再用手上的现金投资新的股票和房地产。这样,就不必为这些增值的财产缴税了。反之,若有亏损的投资,也不必急着卖,可以等拿到绿卡后再卖,这样以后可抵税。 计策三:海外工作,美国免税 对于移民来讲,绿卡、公民身份和税是矛盾的。美国移民法规定,绿卡持有人每年须在美国停留半年以上,否则绿卡可能会被没收。但若有合理理由半年内不能回美,可申请回美证(白皮书),回美证的有效期限为2年。此外,归化为美国公民,须在持绿卡5年内在美居留超过两年半,且要诚实报税。 然而,越来越多的新移民拿到绿卡后便回中国工作,每年只是象征性到美国报到,绰号“空中飞人”。 “空中飞人”在海外的劳务所得有免税额。但税法规定一年内在海外居留逾330天方能享有这项免税额,即每年只能在美居留35天。这与移民法规定每年在美居留半年才能保有绿卡的条件矛盾。但若申请了回美证(白皮书),将绿卡和回美证配合使用,即可合法在海外居留1-2年,再入关时绿卡也不会被没收。既符合移民法的要求,同时享受税法规定的一定数额的免税额。 计策四:海外账户设在“避税天堂” 根据美国银行保密法,任何人在海外如拥有银行账户、经纪账户、共同基金、单元信托基金以及其它金融账户,且这些账户内的累计资金超过1万美元,须填写外国银行和金融权表格TDF90-22.1(Reporter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uthority,FBAR)。不过,如果账户设在波多黎各、北马里亚纳群岛以及美属关岛、萨摩亚群岛和维京群岛等世界著名的“避税天堂”,则可享受免税待遇。 计策五:善用赠予免税 在美国,一个人一生只能赠予他人100万美元,每年每人可以赠予1.1万美元。如果1年内的赠予超过这个数额,就要向税务局申报,也可选择不交赠予税,即把赠予从将来的150万遗产免税额中扣除,但要让政府知道。 但赠予有时也会交更多的税。例如,一对父母将一套买入价为10万美元的房屋赠予子女,现在该栋房子市值70万美元。2年后出售该栋房子,获100万美元。但是,这栋房子成本价仍是10万美元,子女获得90万美元收益,就要交资本所得税。因为是赠予,基数从原始购买价算起。 如果采取其他的方式,税额就会不同。例如,父母现在不赠予,而是在去世后作为遗产。若房子市价为100万美元,该房屋的基数则为100万美元。子女住满2年后出售,获得120万美元,增值的20万美元才要交税。如是遗产,基数是资产所有人去世时的市价。
提起美国移民,很多申请人的脑海里就会冒出美国的“全球征税、劫富济贫”等字眼,“高收入阶层避税放弃绿卡,美国富翁逃税放弃国籍”等报道也频见报端,这些报道似乎给公众造成一种了“美国苛税猛于虎”的印象,也使得不少有意于移民美国的国内高收入阶层担心拿到绿卡后即将面临的一系列税务问题。
美国税收政策分析
根据美国国家税务局发布的《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实施细则,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的海外资产超过5万美元,须向美国国税局如实申报。否则,将可能面临高达1万美元的罚款。若在国税局通告后仍未缴纳,罚款将升至5万美元。
投资移民人士不必盲目地听信传言,其实美国税收并不可怕,因为美国要求申报的海外资产,并不是总资产,而是特定的金融资产,比如直接投资所得、间接投资所得、经营所得、财产资本利得等,不动产则不在申报之列,中国籍的绿卡持有者不必担心国内房产需向美国交税的问题。
申报海外资产技巧
在申报海外资产时,“全球收入需要申报”不等于“全球收入都要交税”。移民美国登陆前的海外资产要申报,但无需缴税。如果这部分资产后来增值、而且变现了的部分才有可能涉及缴税。因此,建议投资者在移民前应进行系列税务规划。
首先,以家庭来考虑,如果妻子收入较低,先生较高,可以考虑先只申请妻子一人,先生暂不申请,这样先生在美国以外的资产就不会涉及海外所得课税问题;
其次,移民前考虑财产处理。例如,可以在移民前将房产或股票先行出售,取得现金待移民后再买回,或者赠与家人,也可避免相关税务问题。
美国征税相对合理,移民前需合理规划
在美国,虽然财产申报比较透明,但征税相对公平。长期在海外工作或做生意的净收入都有免税额,叫“海外收入抵税额”。例如,美国2011年抵税金额大概是9万美元左右,若是夫妇一同在海外居住和工作,则两人每年共有超过18万美元的海外税收免缴联邦收入税。
此外,中美早已实现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在中国已缴了税,在美国就不需重复缴税了。举例说,中国企业所得税为20-25%,再分红给个人20%,累计近40%,美国不同州个人所得税税率约15-20%,那在中国缴的税就可以抵消美国要缴的部分。再比如,购房投资等盈利收益在中国按20%税率,而投资收益在美国仅为15%税率,那么在中国缴的同样抵消美国要缴的部分。担心移民美国后要被层层收税大可不必。
如果申请人不准备在美国久居,建议最好申请相关的回美证件,这样做既可以合法在别国居住1-2年,不用担心绿卡被没收;又符合美国移民法案的要求,同时还可以享受一部分数额的免税额,可谓一举多得。
依照美国银行的相关政策,即使将资金存在国外,但是如果资金累计超过1万美元,仍然要填写外国银行和金融表格TDF90-22.1。这时建议各位美国技术移民最好把金融账户开在美属关岛、北马里亚纳群岛等,这些比较着名的避税地区,享受免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