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分公司有单独的营业执照吗
1、如果没有,那分公司就是你们总公司的一个部门,不能独立核算,你自己内部考核的时候可以分开,单独按部门设置成本费用明细,但对外报表它的所有成本费用,收入都是总公司,这样亏损就是总公司承担了
2、如果有,那就应该独立核算,“所需的款项都是由分公司经理和财务向公司出具的借条借入的”,你这句话就是一个投资的业务,你们要是把公司给你们的钱设成往来那基本过不了税务和审记;如果亏损了,你说总公司把大部门费用让分公司承担,OK,单看总公司的报表是没有这些费用了,但分公司就亏损了,企业合并报表中(总公司+分公司)这费用就体现在了合并报表中,就是那就话“背着、抱着一样沉”
至于您说的“亏损部分的钱会不会让经理承担”要看你公司的具体章程了,有没有规定谁承担亏损责任和签字授权的内部控制了,
1)首先,你已经说了,你们的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的,在分公司经营过程中,所需的款项都是由分公司经理和财务向公司出具的借条借入的)
2)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费用分摊问题,完全由总司内部与分公司的经营班子负责人之间来协商解决:即有规章的按规章、有协议的按协议
3)你们公司的经营资金都是有总公司借入的,实际的操作者确实在担经理的责任,那么,他即可以是一般的负责人,负责经营,也可以是承包人,但是你没有说,关键看你们与总公司之间有没有规定亏损的承担人是谁了,如果没有这一条,那么最多的就是少发点奖金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