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名字写错了,怎么改?

2025-04-28 03: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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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按规定注销原卡,重新申请焕发,以青岛市为例。

《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持卡人需要变更发卡银行的,应按规定注销原卡。学生儿童已申领不带照片的社会保障卡后,需换领印制本人照片信息的社会保障卡时,由原发卡银行负责换发。

社会保障卡使用期限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持卡人应于社会保障卡有效期到期前30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发卡银行换领新的社会保障卡。

 扩展资料: 

《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人员应当依照社会保险登记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年审、变更、注销等手续。市市场监督管理、民政部门和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市社会保险机构通报用人单位成立、变更、终止情况;

市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向市社会保险机构通报参保人的户口登记情况。社会医疗保险费由参保单位或参保人的开户银行按月托收后,转入市社会保险机构在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账户。

第二十一条 参保单位依本办法为职工选择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形式,在医疗保险年度内不得变更。基本医疗保险不同形式的参保年限合并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回答2:

1、如果是单位统一办理的,你提供正确的身份证给单位,由单位帮你变更;
2、如果是个人自行办理的,你带上身份证和医保卡到当初办理的医保局去变更。
医保卡的保管:
参保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医保卡,若不慎丢失,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7天后可领取新卡。

回答3:

拿本人身份证去当地医保中心修改。如果是代办人去则需要拿本人身份证和代办人身份证

回答4:

医 保卡上的名字应当与当事 人身份证以及户口本上的名字一 致的。
医保卡改名只需要携带本人身 份证、户口本以及医保卡到当地社保部门重新办理一张即可。
医保卡使用范围:
一、门诊、急诊费用
1、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二、住院的费用
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1、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三、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
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报销范围:参保人员要到自己选择的4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或是定点中医、专科(包括口腔医院、妇产医院、肿瘤,医院等)和11家A类医疗机构看病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