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看丢失的原因是因为盗窃还是诈骗,两种罪名的刑事立案的起刑点不一样;
二、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一千元,诈骗罪的起刑点是三千元且各地的标准都不一样;
三、法律依据:
1、盗窃罪:
1)《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2、诈骗罪: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个人遗失物品是不能立案的,公安机关只是针对刑事犯罪案件立案。但如果拾得遗失物的人拒不归还,数额较大的会构成侵占罪,此时可以立案。
如你所说丢失是指财物被盗,那么刑事立案标准为一千元,未达该案值的立治安案件.简单的讲就是只要你的财物是被盗的,不是立刑事案件就是立治安案件.
丢失财物按规定是多少钱都可以不被立案的,因为遗失是个人行为,并不是别人造成的,就跟你搬起重物不小心把脚砸断一样,是无法立案的,但是警察可以选择帮不帮你,如果去派出所报案,一定要说被盗,说丢失的话警察做个记录留个电话就打发你走了,也不会去调查,都是等待被拾遗人送来,才会找你联系,而被盗立案后按规定是比须要出动警力调查的,现在案子多的还破不过来,所以你说丢失财物,警察一般不会帮你,除非自己亲戚或朋友,虽然他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不够格,但他并不违反规定,
对于丢失物品,能否立案不是取决于金额多少的问题。公安机关凡是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无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者携带凶器盗窃的,无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者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可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者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