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相遇时,两车相遇后乙车再行135千米到A,说明甲走的路程是135,所以甲行走了135÷58=135/48h甲车再行两小时到b地,说明相遇时,已走的路程是58*2=116,所以已的速度是116÷135/48=41.2所以剩下的135千米,已需要135÷41.2=3.3h所以已共需要3.3+135/48=3.3+2.8=6.1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