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已经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因故不能参加选举可委托近亲属代为投票。委托书内容将本人的情况和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及双方的亲属关系说明即可。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写上原因,附上电话号码,身份证复印件,按上手印,应该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