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积极赔偿,并争取认定为正当防卫,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一种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1、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轻伤给1万元少了,多给点钱合解处理就没事了,已经被刑拘了?说明犯罪嫌疑人已确定,犯罪事实基本清晰,证据确凿后会依法刑事拘留,然后向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检察院侦案后做出批准逮捕与否的决定,检察院侦案后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那逮捕是早晚的事。其实刑拘没有完全固定的期限,比如说群殴致死的案件,必须将所有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才进行下一步法律程序处理,1年抓不到全部的犯罪嫌疑人就1年不能结案,当然其他归案人员就要在看守所刑拘1年,即使是全部人员归案后没有人承认那致命一击出自谁手呢?那照样要延长刑拘期限。
喝酒找事案件的起因这个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他是轻伤你是什么伤?你不是轻伤以上吧?这种事你不懂,起因不重要,不可以做为影响、减轻追究你刑事责任的要件标准。
如果原告人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公安立案侦查证据确凿后确定犯罪嫌疑人,抓捕后限制其人身自由应羁押到看守所刑事拘留,(并且在第一时间内给犯罪嫌疑人的直系亲属下达逮捕令,涉嫌罪名、羁押机关、公安局长盖章等内容都会在逮捕令上清晰的看到),同时等待公安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院经侦案后证据确凿、犯罪事实清晰后会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检察院侦案结束后提交给人民法院审理后审判。
犯罪嫌疑人即使是被批准逮捕也没有太大的关系,打架斗殴中的轻伤是可以调解处理的,只要犯罪嫌疑人能得到原告人的谅解,法律是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但必须是原告人同意合解私了,也就是通俗的讲破财免灾,多赔偿原告人一些经济损失合解处理就可以,如果原告人铁定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那犯罪嫌疑人在没有较大的公、检、法的关系下那基本要被判刑劳教的。所以说这种事的主动权完全在于原告人的手中。。。看看双方有没有同时认识的熟人调解处理破财免灾就行了,这种案件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处理完的不是一次两次就可以调解成功的,没有较大的公、检、法关系的话抓紧时间处理,越拖越麻烦。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以上后果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了。被拘留说明现在已经进入刑事侦查阶段,至于逮捕,估计还得等一段时间,短则4—7天,长则37天,就会移交检察院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