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法律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分摊。这是因为案件性质一般是裁定各自的赔偿数额,并不存在某一方侵害另一方利益的违法问题。如果存在侵害问题,则费用由侵害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