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的人能用以前的身份证吗

出狱的人能用以前的身份证吗
2025-03-09 1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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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还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如果过期,可携带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没有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在被释放或者被解除劳动教养后,申领居民身份证。  被判处管制或者独立适用刑罚附加刑的人,以及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可以申领居民身份证。

回答2:

在以前身份证的有效期内,是可以继续使用的,超过有效期需要续期补办。
身份证补办程序: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
5.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注意事项:
  公民在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