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来说,当事人的假设是不成立的:
1,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3条的规定,公民办理、换领、补领身份证,都需要重新采集指纹及比对人像信息;
2,在当事人已经凭户口本办理了身份证的前提下(原来的身份证),其他人盗走当事人的户口本,是不能再冒名办理一张新的但是内容却一致的身份证的;
3,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所述属实的,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及相应的证据,去当地的派出所报案,对方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最好去公安机关核实信息,
否则可能影响你的证件使用,
因为现在办理身份证需要录入指纹。
你好:发现此问题后,应马上报警,这样你的身份证才能安全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