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收到被告答辩状后,对被告否认事实,弄虚作假很气氛,原告可以向法院做什么?请老师们帮帮忙。

2025-03-07 06: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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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被告否认事实,弄虚作假的,原告没有必要气愤。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原告只需提供确切的证据证明相关事实即可。对于被告出示的证据可以在开庭时进行质证。
人民法院会查明案件的事实和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并依法作出判决;且判决书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零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质证过的证据。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

回答2:

提供证据,图片的信息的,人也是有力的证据哦!